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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公开竞选负责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6-20  浏览:999

2020年6月20日上午,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会议,公开竞选合肥分所责任人。

弘大合肥分所于2016年5月30日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当年6月19日正式开业。根据分所章程,合肥分所负责人一届任期三年,由总所任命。经弘大律所全体合伙人决议,新一届分所负责人采取公开竞选方式,全体合伙均可报名参加竞选。通过竞选人公开演讲、现场提问、全体合伙人公开打分、全体律师人员民主测评,最终择优任用。

弘大律所分所负责公开竞选上任用,是弘大所择优选用人才的新尝试,为今后弘大律所选拔优秀人才积累经验,相信弘大的未来将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