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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所徐峰律师被荣聘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8-09  浏览:1173

为进一步强化对检察权的监督和制约,保障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国家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近日,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人选公示等程序,我所徐峰律师被荣聘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22年8月4日上午,阜阳市司法局颁发了人民监督员聘书,任期从2022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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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保障人民参与司法活动,促进司法民主,监督检察权运行,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制度。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在社会上一度引发了“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疑问。为了加强外部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的监督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并经中央同意,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开始在全国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参与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监督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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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峰律师表示,此次受聘为人民检察院监督员深感荣幸,这不仅是一份荣誉、一份责任,更是阜阳市司法局对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实务能力与法律素养的肯定和认可;他今后将不辱使命,肩负起人民检察院监督员的责任和义务,结合律师工作实践,依法履职尽责,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以自身的专业优势,与检察人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互补,不断为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弘大律师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