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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一行百余人走进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开展校外实践活动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4-19  浏览:1137

为充分发挥“阜阳师范大学专业实践基地”在学生实践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进校所合作模式,2023年4月18日上午,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万筱萍副教授、李民副教授及法学院法学老师带领法学院2021级百余名学生走进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开展实践活动。弘大所首席合伙人蒋祥爱、党支部书记张华、执行合伙人杨峰热情接待了阜师大师生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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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红、黄思楠两位律师的带领下,全体师生先后参观了本所接待大厅、党员活动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律师办公室、室内文化走廊等所内软硬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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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交流会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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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合伙人杨峰在交流会上致欢迎词,并对法学院教授及师生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随后,杨峰向全体师生介绍了弘大律所的荣誉和弘大律所在法学院设置“弘大奖学金”情况,也希望和欢迎法学人才到弘大所见习实践。杨峰强调,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作为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专业实践基地,具备优越的实习条件,弘大所也将积极为法学人才的培养一份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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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万筱萍在交流会上发言称,对弘大所重视本次教学活动表示感谢,同时对弘大律所的发展状态和未来规划表示了高度的赞赏和认同。万筱萍提出,希望未来法学院和弘大所有未来有更多方式的合作,通过优势互补、不断推进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结合,共同促进教学科研和法学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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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大所支部书记张华在交流会上对弘大所的发展历程、组织架构、文化理念、近年荣誉及公益服务、党的建设、业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律所的福利待遇等方面分别作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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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由弘大所首席合伙人蒋祥爱主任做总结发言。蒋祥爱主任首先对阜师大师生到来再次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强调:青年是整个律师行业的源头活水,重视青年律师的培养才是律师事务所能够长久发展的关键,弘大律所将法律人才的培养作为一种社会责任。

蒋祥爱主任法学院的学生提出三点要求和建议:1.平台很重要,一个人想要成功,除了自己的努力以外,还需要选对平台;2.要具备法律知识,还要具备法学思维,要在最好的青春年华,去做最难的事儿,努力突破自己;3.提醒同学们一定要珍惜时间,抓住现在的机会,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抓住实践机会不断提升和完善自我。蒋祥爱主任希望在座的法学学子在学校能够专注学业,为以后从事律师职业奠定理论基础,并承诺弘大所作为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授牌的实习基地,也一定会为同学们今后的实习提供完善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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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