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执行异议案件维权成功,当事人送锦旗致谢我所孔雀、周何平两位律师 |
|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6-09-04 浏览:16 次 |
2026 年 9 月 4 日上午,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收到当事人罗女士送来的锦旗,以此感谢本所孔雀、周何平两位律师在执行异议案件代理过程中恪尽职守、专业履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的执业初心。
案件回顾: 本案系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当事人罗女士与被执行人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内共同购置一处房产,登记为双方共同共有。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时,备案离婚协议约定该房产归当事人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原配偶负有配合办理过户的义务。离婚后,当事人实际居住占有案涉房屋,独自偿还房屋按揭贷款,并承担物业、水电等全部相关费用。此后,当事人原配偶因刑事犯罪进入执行程序,案涉共有房产被法院查封,当事人的财产及居住权益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委托孔雀、周何平两位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中止对案涉房屋的执行、解除查封措施。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归集整理购房、婚姻、还贷、房屋实际使用等全套证据,围绕执行异议法定审查要件构建完整证据链,撰写法律文书,参与案件听证,充分发表代理意见,论证当事人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经合议庭审查,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采纳代理意见,裁定中止对案涉房屋的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的信任,也代表一份执业责任。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始终引导全体律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坚持执业为民,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为地方法治建设贡献律所力量。 |